Supplier Guide

欧盟UCO进口规则:出口商2027年前须准备的文件

欧盟法规(EU) 2025/2181及对进入欧洲的废食用油监管链要求的收紧。

Turco & Co Desk · 发布日期 20 October 2025

监管背景:欧盟为何收紧UCO进口

废食用油占据独特的监管位置:它同时是《可再生能源指令》下的废基可再生原料,以及当含有或主要由动物源性材料构成时,《条例》(EC)第1069/2009号下的第3类动物副产品。这种双重分类反映真实的公共卫生风险——处理不当的UCO理论上可能进入包括动物饲料在内的非法渠道——同时承认来自生物柴油、HVO和油脂化学行业的正当工业需求。

《欧盟委员会条例》2025/2181于2025年10月30日在官方公报发布,修订实施动物副产品卫生规则的《欧盟条例》第142/2011号。它为来自第三国的UCO引入协调的进口要求,包括经营场所批准、过滤标准、监控的内陆运输及范本进口商声明。该条例于2025年11月19日生效,自2027年11月19日起适用,为出口商和主管当局提供两年过渡期。

核心法律定义

何谓废食用油

在修订框架下,UCO被定义为餐饮废物第3类物料的油相部分,含有或主要由动物源性材料构成,参照《条例》(EC)第1069/2009号第10条(p)款及附件I。该定义确认进口UCO不是普通废油——它是受欧盟边境控制站(BCP)兽医控制的受管制动物副产品。

此前仅依据废物装运规则装运物料的出口商,须将操作程序重新归类为动物副产品出口协议,包括适用时的TRACES登记,以及与出口国主管当局的协调。

授权第三国与经营场所

附件更新将废食用油列为产品条目21,在满足第13节要求的前提下可从任何第三国进口。每批货物须源自出口国经批准或登记的经营场所或工厂,并在该国主管当局监督下运营。"批准"和"登记"在欧盟动物副产品法中具有特定含义——供应商应取得经营场所状态的书面确认,而非假设商业废油聚合商自动符合资格。

Sources: 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2025/2181 — https://eur-lex.europa.eu/eli/reg/2025/2181/oj/eng ; Official Journal text — https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TXT/HTML/?uri=OJ%3AL_202502181 ; Regulation (EU) No 142/2011 ; Regulation (EC) No 1069/2009

第13节进口条件:技术要求

经2025年修订新增的《欧盟条例》第142/2011号第13节,为每批进口UCO设定强制性条件:

  • 来源: 来自第三国经批准或登记的经营场所。
  • 过滤: 预先过滤或物理分离水分及大于6毫米的固体颗粒。
  • 水分与固体上限: 在边境控制站官方检查时,水分与固体合计含量不超过10%(按重量计)。
  • 运输监控: BCP官方检查后,货物须根据《委托条例》(EU) 2019/1666运输并监控至批准目的地工厂,除非通过无法绕行的授权封闭式输送系统移动。
  • 进口商声明: 附按附件XV第22章范本编制的声明,使用BCP成员国和目的地成员国要求的语言。

10%水分与固体阈值是卫生最低要求——商业燃料买家通常要求远较此更紧的MIU限值(常见最高2%)。供应商须设计流程以同时满足监管放行和买家化验接受;仅满足法律10%上限无法在西北欧获得工业采购。

文件:进口商声明与TRACES

范本声明(附件XV,第22章)

进口商声明证明货物符合第13节要求,标识来源经营场所,引用所需兽医证书,并将装运与根据《条例》(EC)第1069/2009号获授权接收第3类UCO用于生物柴油、可再生燃料、油脂化学或储存/处理的目的地工厂关联。

欧盟进口商对在边境控制站提交声明负主要责任。出口商仍应预先对齐数据字段——经营场所批准号、批次体积、过滤证书、运输路线——以避免BCP延误。不完整的声明可能导致拒收或代价高昂的再出口。

TRACES与经营场所登记

TRACES(贸易控制与专家系统)平台是欧盟兽医认证及动物产品移动的电子系统。向欧盟出口UCO的第三国经营场所须与国家主管当局合作取得批准或登记,并在法律文本要求时生成兼容的出口卫生证书。

亚洲、美洲及其他出口区域的供应商应在2027年11月适用日期前及早启动经营场所登记——当局积压和文件翻译要求往往消耗数月。

实务建议:为每个出口站点指定一名合规负责人,维护将第13节要求映射至内部标准操作规程、TRACES凭证和客户目的地工厂批准的实时清单。

至目的地工厂的运输监控

《委托条例》(EU) 2019/1666规范第3类物料在边境放行后在欧盟境内移动的运输文件、施封和路线核实。承运人须使用密封车辆或集装箱,携带引用BCP控制结果的商业文件,且仅交付于列明相关加工活动的工厂。

以CFR或CIF装运至欧盟港口的出口商,应在合同中明确欧盟买家或进口商是否安排从BCP至工厂的监控内陆运输。此处的歧义曾导致未预订批准承运商时的滞期费和海关仓储费。

授权目的地活动

进口UCO可进入从事以下活动的设施:

  • 生物柴油生产。
  • 可再生燃料制造(包括HVO路径)。
  • 油脂化学加工。
  • 符合第3类规则、待后续监控转移的储存和处理操作。

持有多种批准类别的买家工厂,应确认涵盖UCO进料的具体批准条目——一般动物副产品批准不能自动覆盖每一种原料子类型。

过渡期:2025–2027出口商行动计划

第一阶段——立即(2025–2026)

  • 对照第13节过滤及水分/固体能力进行差距分析;必要时升级分离设备。
  • 就经营场所登记或批准与主管当局接洽。
  • 映射当前欧盟客户的目的地工厂批准号并验证持续资格。
  • 培训物流人员动物副产品分类——UCO出口可能不再按普通可回收废物装运处理。

第二阶段——适用前(2026–2027年中)

  • 完成TRACES登记并与当局测试证书生成。
  • 运行增强文件包的试点装运,包括过滤日志及装港水分/固体化验。
  • 将ISCC EU可持续文件与卫生出口记录对齐——批次编号须在PoS、兽医文件和商业发票中一致。
  • 审查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及监管变化条款,涵盖BCP拒收风险。

第三阶段——生效(2027年11月起)

  • 无经营场所批准参考及预先约定的进口商声明流程不发货。
  • 维持至批准欧盟工厂的密封运输链。
  • 存档BCP控制结果,用于与可持续质量平衡关联的审计轨迹。

与ISCC EU及UDB的交互

卫生进口合规与可持续认证是并行义务。一批货物可能满足第13节却未通过ISCC PoS核实,或反之。面向RED合规买家的出口商须规划:

  • 《欧盟条例》2025/2181下的兽医/进口合规。
  • 认证机构审计下的ISCC EU质量平衡和PoS。
  • 欧盟境内认证物料移动的UDB交易登记。

ISCC已表示将在2027年截止期限前更新体系文件和审计程序,纳入进口商声明检查及与新欧盟规则一致的UCO纯度核实。认证供应商应关注ISCC通告中的强制性模板变化。

商业与合同影响

标准UCO出口合同应修订以分配以下责任:

  • 取得并维持经营场所批准。
  • 装船前过滤认证及10%水分/固体化验方法。
  • 进口商声明编制及语言要求。
  • BCP检验成本及拒收补救。
  • 从BCP至工厂的监控内陆运输。

买家可能要求声明:一旦条例适用,出口UCO不得归类或按普通废物装运——误分类使双方在《条例》(EU) 2017/625关于官方控制下面临执法行动。

风险情景与缓解

BCP因水分/固体超标拒收: 通过在发运至港口前在线测量、独立检验机构证书,以及装港超过8%(按重量计)内部阈值(低于10%法定上限的缓冲)的合同拒收来缓解。

未批准经营场所: 通过年度续期日历及链接至每批装运档案的当局批准函副本来缓解。

目的地工厂不匹配: 通过在每个计划季度前书面确认工厂批准编号来缓解——工厂批准可能失效或改变加工范围。

文件语言错误: 通过向目的地成员国进口商兽医代理预先提交声明模板来缓解。

非欧盟供应商展望

《欧盟条例》2025/2181下的协调统一提高了进入欧洲的UCO合规门槛,但也澄清了此前各国解释不一的规则。及早投资经营场所登记、过滤基础设施及一致的可持续文件的供应商,将优先供应欧盟HVO和生物柴油需求。依赖不透明来源混掺或废物分类捷径者,无论短期价格竞争力如何,都将面临结构性排斥。

与欧盟进口商及边境控制站的协调

成功合规是共同工作。欧盟进口商须在到达前指定批准目的地工厂,预先提交含正确经营场所参考的进口商声明,并预订熟悉第3类施封规则的监控承运商。出口商应为每批装运提供标准化"BCP档案":过滤证书、水分/固体化验、经营场所批准副本、商业发票、装箱单及适用的可持续PoS——全部交叉引用至单一批次编号。

选择有动物副产品进口经验的边境控制站,而非一般散装液体处理BCP。鹿特丹、安特卫普和汉堡地区的BCP处理常规UCO相关物流;较小BCP在高峰期可能缺乏检验能力,延长海关扣留时间。预先通知BCP兽医人员的进口商减少清关延迟及ISO罐和液袋到达的滞期风险。

免责声明。 Turco & Co作为实物商品贸易中介运营。我们不是主管当局、兽医检验员或法律顾问。监管要求须向出口国主管当局、欧盟目的地成员国兽医服务及合格法律顾问确认。Turco & Co不认证经营场所批准状态或保证边境清关。

  • 结构化审核

    作为受理流程的一部分审核公司及联系人信息。

  • 国际覆盖

    在欧洲、中东及亚太地区的采购活动。

  • 贸易单证

    在适用情况下协调规格、认证及运输单证。

  • 咨询支持

    专属联系人从首次接触到执行全程跟进每项提交。